业主社区

宿豫发布17条征收公告!看看有你家的吗……

1706 0
2020-6-5 14:52:19 发表在 房产楼市|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连云港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w3.jpg

01宿豫征公告〔2020〕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新庄镇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林庄组、太和平组、卓庄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2宿豫征公告〔2020〕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新庄镇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庄组、太和平组、周庄组、卓庄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3宿豫征公告〔2020〕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新庄镇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陈庄组、太和平组、卓庄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4宿豫征公告〔2020〕4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新庄镇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林庄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5宿豫征公告〔2020〕5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文昌社区居委会八组、九组、十组,蔡老庄居委会一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6宿豫征公告〔2020〕6-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侍岭镇侍岭社区居民委员会东三组、东一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7宿豫征公告〔2020〕6-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顺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二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8宿豫征公告〔2020〕6-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东五组、十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09宿豫征公告〔2020〕7-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陆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六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0宿豫征公告〔2020〕7-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周石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组、三组、十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1宿豫征公告〔2020〕7-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陆桥村陆庄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2宿豫征公告〔2020〕7-4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文昌社区居委会二组、四组、东五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3宿豫征公告〔2020〕7-5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新化居委会、罗庄组、魏庄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4宿豫征公告〔2020〕8-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来龙镇陵园村、八组、蔡集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5宿豫征公告〔2020〕8-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文昌社区居委会一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6宿豫征公告〔2020〕9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新庄镇安圩村范围内;新庄镇前进村范围内;新庄镇朱瓦村范围内;来龙镇高圩村范围内;来龙镇光明村范围内;来龙镇来龙居委会范围内;来龙镇陵园村范围内;来龙镇龙西居委会范围内;来龙镇路墩村范围内;来龙镇太平居委会范围内;来龙镇王庄村范围内;来龙镇玉皇村范围内;来龙镇张大庄村范围内;来龙镇左庄村范围内;大兴镇启宇村范围内;大兴镇卢集村范围内;陆集镇利民村范围内;陆集镇长胜村范围内;陆集镇虎山村范围内;曹集镇快乐社区居民委员会范围内;曹集镇双河村范围内;曹集镇孙庄村范围内;曹集镇天同庵居民委员会范围内。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17宿豫征公告〔2020〕10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陆槽坊居民委员会、椿树居民委员会、蔡老庄居民委员会;新庄镇安圩村、振友村;曹集乡双河村;关庙镇关庙社区居民委员会、崇河居民委员会、乔口居民委员会、二元村、永平村、卓庄村、仁和村、林河村、陆相村。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 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丽,联系电话:0527—84465117。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回复 转播 分享 关闭延时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猜你喜欢
  • 宿迁:全域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
    近日,在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各村(居)党支部,2023年度全市乡镇(街道)党支部“标准+示范”第一次全领域调研推进会在这里进行。来自全市各地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的代表们,分组对龙河镇47个党支部“标准+示范”全领域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
  • 老街区“逆生长” 绘就城市新画卷
    老街区承载了当地人的“独家记忆”,是城市不可磨灭的文化印记。但也常常面临着设施老化、经济乏力等问题。如何改造老街区,让它恢复往日活力呢?一起跟随记者,去宿迁的老街区——幸福街道看看。走进幸福街道锦绣怡园小区,目之所及皆是
  • 苏宿园区:部分项目扬尘管控不到位 监管亟待加强
    近日,市攻坚办在苏宿园区督查时发现,部分项目扬尘管控工作不到位,监管缺失,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亟待加强。在原宿迁仓配中心拆迁工地,督查发现存在较多问题:场地及内部道路积尘较厚,车过尘起,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拆除、破碎作
  • 龙河镇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
    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展示龙河巾帼风采,引领广大巾帼丰富精神生活,逐梦新时代。3月8日上午,宿城区龙河镇妇联组织开展“逐梦新征程 巾帼绽芳华”主题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镇直机关妇女工作者、各村居妇联负
  • 外墙脱落砸车窗 经过这个小区要小心了!
    最近,宿城区嘉汇枫景园小区业主拨打12345热线反映说,他们小区1号楼出现了外墙脱落的情况,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记者来到嘉汇枫景园1号楼看到,这家饭店不少地方的外墙粉刷层已经掉落,有的看起来摇摇欲坠。此外,饭店楼上安装的照明灯管
  • 六塘河现“怪鸟” 非鸡非鸭这是啥?
    气温回暖,各类候鸟纷纷现身,这几天,有市民在宿豫区六塘河里发现一群不认识的黑鸟,似鸡非鸡,似鸭非鸭的“四不像”在河面游弋。它们浑身漆黑,头部中央以及嘴巴是白色,游泳动作快速而敏捷。它们到底是什么鸟呢?据观鸟爱好者和附近居
  • 党员冬训入基层,龙河镇举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3月3日,龙河镇将军里社区花戏楼广场开展了无偿献血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积极参与,纷纷传递爱心。  活动现场,大家热情高涨,纷纷到献血车前排队,积极参与献血活动,填写健康征询表、测量血压、化验初
热帖推荐换一批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