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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市区违规养犬行为,提高市民养犬的文明程度,5月7日上午,宿城区召开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按照《宿迁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要求,宿城区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宿城区召开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
此次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以下七类:
1、排清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底数、发放犬牌(载有犬只、犬主信息的二维码)
2、推动犬只全部接种疫苗,发放免疫标识牌
3、公共场所内无主犬、流浪犬全部收容
4、遛犬不牵绳、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犬只一律收容
5、大型犬、烈性犬全部迁出重点管理区
6、涉犬类举报、投诉全面下降
7、杜绝市民不规范养犬、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发生
根据《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7月1日起,违反规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
重磅!《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批准通过!
1、携带犬只出户时未使用束引带牵领,或者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未及时清理所携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放任宠物恐吓、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或者超出规定的限养数量饲养宠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被处罚的人员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予以曝光。
为了他人和自己健康和安全,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共同创建美好和谐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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