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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中重型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宿迁市实际情况,现就235国道、250省道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路段:235国道(新沂河大桥至宿支路段)、250省道(宿迁邳州交界处至通湖大道段); 二、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0时起,全天候24小时; 三、通行规则: 1. 中重型货车在同向2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不含交叉口);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2. 因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导致中重型货车无法在规定的右侧车道行驶时,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迅速返回右侧车道;遇前方交通拥堵或中断时,中重型货车应当靠右侧车道依次排队通行,严禁穿插、占道通行。 3. 自2022年1月1日0时起,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中重型货车进行抓拍处罚。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要求,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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