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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恢复车驾管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做好全面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满足复工企业和广大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需求,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2020年5月6日起全面恢复车驾管服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类型除顺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的大型车辆辖区内转移登记(过户)业务需要预约外,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本部及分所、各县车管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全面恢复车驾管业务窗口服务。
二、业务办理提示顺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的大型车辆辖区内转移登记(过户)业务需要先登录“宿迁交警”或“宿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车管(业务)预约”功能,进行业务办理预约。第一步:进入预约页面,关注“宿迁交警”微信公众号,选择底部“更多功能”菜单,点击“车管业务预约”功能即可进入预约页面;关注“宿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车管预约”功能即可进入预约页面。第二步:如实填写、提交预约信息即可。
三、业务办理须知1、业务办理仅限1人办理,办理人员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苏康码”配合活动轨迹查询;有发热、咳嗽、流鼻涕等症状人员,不得到车管服务场所办理业务,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2、办理业务人员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大厅外或窗口排队人员间隔应保持在一米以上,不得拥挤、扎堆,业务办理完毕应尽快离开,与业务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业务办理区域。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具必须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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