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考完科目三就酒后驾驶!交警:两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丨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3507 0
2022-8-10 09:30:22 发表在 爆料茶馆|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夏季高温炎热
群众消暑纳凉、聚会聚餐娱乐等活动增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深入人心的一句标语
醉酒驾车不仅害人害己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w2.jpg

但是,哪怕醉酒后没有开车
只要你做了这件事
同样涉嫌构成犯罪!
w3.jpg

2022年8月7日,徐州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在X307县道与紫房路交叉口处例行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路上歪歪扭扭的行驶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果然拦停之后驾驶人面色红润,车内酒气熏天。民警按规定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值达到了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w4.jpg

在之后的调查处置中,民警又有了惊人的发现,该驾驶员张某竟然才刚刚考完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坐在副驾驶的另一名男子才是本车车主。经调查,三人中午聚会时张某喝了点酒,车主本人未喝酒,在将车开到紫房路附近时,张某认为该路段车少人少,正巧自己刚考过科目三,心里痒痒的想练练车,并未饮酒的车主便将车交于张某驾驶,没成想没走多远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w5.jpg

民警对二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无证驾驶及醉酒驾驶的危害,并依法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和违法通知书。驾驶员张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该车主在明知张某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的情况下,将车辆交于张某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下行为  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1、行为人明知他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未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机动车所有人、持有人明知他人饮酒,指使、教唆、胁迫、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机动车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对于醉酒的驾驶人
同饮人应尽到哪些义务
对于那些醉酒后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还要自行驾车回家的,同饮人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不能明知其独自驾车会发生危险而放任这一行为发生。
例如,同饮人可直接送至其家人、亲属身边;也可以电话通知家人、亲属过来接送;还可通过正规代驾平台呼叫代驾;条件允许时,同饮人可照顾其至酒醒,使其恢复自我行为能力。
酒驾的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的危害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导致事故的发生。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饮酒后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追求速度的快感,从而酿成悲剧。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还喝酒,亲人两行泪。
回复 转播 分享 关闭延时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猜你喜欢
  • 党员冬训入基层,龙河镇举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3月3日,龙河镇将军里社区花戏楼广场开展了无偿献血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积极参与,纷纷传递爱心。  活动现场,大家热情高涨,纷纷到献血车前排队,积极参与献血活动,填写健康征询表、测量血压、化验初
  • 蹊跷!关庙镇安置选房 竟然他人提前入住
    最近,宿豫区关庙镇居民向12345热线反映说,前期他被安置到当地陆相新型社区,今年初进行房屋分配,但是对于这个分配结果,他有些质疑。朱先生是宿豫区关庙镇人,前期家中房子因为高速路建设被拆迁,随后安置到了陆相新型社区。今年初,
  • 首例!洋河公安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诈法》)实施前,对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及相关联的电诈行为,无法作相应的法律处罚,因违法成本较低,电诈案件屡禁不止。2022年12月1日《反诈法》正式施行,其中行政处罚条款,为公安
  • 农田地能挖池塘?这里的村民表示不解
    对于土地问题,我们国家有着很严格的规定,任何人在未经过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下,不允许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最近,宿城区龙河镇董王村村民拨打12345热线反映说,当地有村民在农田里挖了一个池塘,改变了用地性质。在当地村民的指引
  • 洋河新区:部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需加强
    近日,市攻坚办在洋河新区督查,并回访前期曝光问题,发现曝光问题已整改,但新出现部分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不到位情况。督查发现,洋河新区苹果小区房屋主体施工结束,附属工程正在施工,裸土未覆盖,硬化道路积尘较多,尘土随风而起,出入
  • 蔡集西城水岸:免费便民点 情暖“夕阳红”
    在宿城区蔡集镇西城水岸小区,有一个免费的便民服务点,不仅可以理发、改裤脚,还可以听书、学习反诈知识。您瞧,这一大早,便民服务处又热闹了起来。上午九点,在宿城区蔡集镇西城水岸小区便民服务点,居民汪奶奶拿来一条裤子想改裤脚。
  • 学生走进红色场馆 传承革命精神
    为了重温红色历史,提升学生对当地文化的了解。昨天下午,洋河新区的400多名学生,来到当地的红色教育基地,学习红色文化、学习名人志士相关事迹。 下午3点,在郑楼太平公墓,400多名学生排列着整齐的队伍,聆听讲解员讲述郑楼当地的红色
热帖推荐换一批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