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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爆料:
绿地壹品四期合同要求是2019年12月31日交房,到目前现场还有很多工程项目没做,包括门厅,室内地坪,卫生间,电梯,门窗收边,屋里垃圾遍地,室外景观绿化等都没完成。
现在已经拖了4个多月了,而且现场就几个人做,照这么下去年底都交不了房,去售楼部找态度狠差,没有交房计划,我们都等着小孩子上学的,现在都在外面租房子住的,希望大家可以帮忙。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小区延期交付了,开发企业就要向业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最近,宿迁经开区绿地壹品小区业主反映说,他们小区延期交付,目前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关于违约金一事,出现了一些争议。
2017年,杨先生购买了宿迁经开区绿地壹品小区三期的一套房屋,2019年4月,物业通知杨先生可以交房了,等到入住以后,杨先生才发现,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证,原来小区根本没有通过验收。另一位业主颜先生由于对方无法提供竣工合格验收表,拒绝拿房。直到2019年12月份,绿地壹品三期正式通过验收,业主们才算正式拿到了房屋,而此时,关于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让部分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产生了矛盾。
宿迁经开区绿地壹品小区业主 颜先生:
他们只愿意给百分之七十,像我这样的违约金大概在四万多,他们现在只愿意给我两万六两万七这样。
没有提前拿房的业主,目前开发商只愿意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违约金,而对于提前拿房的业主来说,开发商只愿意承担百分之六十,并以业主实际拿房时间结算相应的违约金。 宿迁经开区建设局房管处处长高子松表示,对于提前交房,如果业主是在知情的情况下拿房,违约金的结算应该以实际拿房日期为准,但如果开发商有存在强迫业主拿房的行为,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据,由执法人员做进一步调查。对于目前开发企业打折支付违约金的问题,这属于双方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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